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

獎助法規與要點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

Operation Directions Governing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Huayu Enrichment Scholarships

教育部為鼓勵外國人士來臺研習華語文、認識臺灣文化及社會,並增進臺灣與國際社會之交流及相互瞭解,特訂定本作業要點。擬申請或已獲華語文獎學金之學生,請下載並參照正式法規內容辦理。

法規要點全文(PDF)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

包含獎學金額、受獎期限、每週修課時數、出缺勤規範及華語文能力測驗要求等相關規定

重點作業摘要

  • 每月獎學金: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 28,000 元生活補助費(自 2025 學年度起適用,包含暑期課程)。
  • 受獎期限:可申請 2 個月暑期班(6 月至 7 月或 7 月至 8 月),或一般研習期間 3 個月、6 個月、9 個月或 1 年。
  • 修課時數與出缺勤:受獎生每週須至少修習 15 小時之規定華語課程。單月缺課達 12 小時(含)以上者,停發 1 個月獎學金生活補助費。
  • TOCFL 與學業標準:受獎期限達 9 個月(含)以上者,須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並達進階高階級(Band B)第 3 級(含)以上,且繳交成績單或證書;未依規定繳交者,停發 1 個月獎學金。受獎期限達 6 個月(含)以上者,如學業平均成績未達 80 分,將依規定停發或廢止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