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位考生口試時間為 20 分鐘,將以中、英語對談形式進行,流程與分配時間如下:
| 分配時間 | 口試進行項目與語言 |
|---|---|
| 3 分鐘 | 英文自我介紹(英文) |
| 12 分鐘 | 回答委員提問(英文) |
| 5 分鐘 | 與委員對談(中文) |
注意事項:
面試過程中禁止攜帶電子通訊用品(如行動電話或具通訊功能之電子用品)。如有攜帶,請於關機後交由現場工作人員代為保管,待面試完成後領回。
本學程 116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名單」及個別面試開始時間表如下圖所示:

※ 名單包含通過審查考生之考生號碼、姓名及各梯次面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