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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Master's Program of Learning & Instruction
學習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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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學習學程 | 碩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習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IMPLAI)

碩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

申請指南、補助原則與經費核銷程序

法規規章依據

欲查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習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碩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要點》之完整條文,請下載官方正式法規:

申請資格與補助會議規範

申請資格對象

申請資格
  • 限本學程在學之碩士班研究生。
  • 同一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申請補助參加 1 次為原則。
  • 每一論文不論是否合著,皆以補助 1 人發表為限。
  • 申請參加同一會議之學生超過 1 人時,學程得酌予限定補助人數。

* 審查通過與最終補助金額悉依學程事務會議決議核定。

補助會議類型

會議類型
  • 須為學術性國際會議。
  • 論文發表(口頭或海報)必須以英語進行。
  • 該國際會議須具備公認之學術公信力與重要性。
  • 申請赴大陸地區出席國際會議者:
    • 須為國際組織主辦,或
    • 國際組織主辦、大陸地區機構協辦者,始予補助。

* 會議之學術性質、規模與重要性將於審查程序中查核。

申請時程與標準作業流程

欲至學程官網表單專區查閱或下載完整申請表格: 表單下載專區
步驟一

提報出席意願(建議辦理)

表單:IMPLAI-S-F1

辦理時程:於投稿論文前或規劃出席國際會議時。建議研究生先行填報,俾利學程預估當年度補助經費需求。

  • 應備表單:IMPLAI-S-F1 碩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意向表
  • 填報內容(選填):會議名稱、舉辦日期、會議地點、預擬論文題目及摘要草稿等。

* 本步驟為非必要程序,但強烈建議填報以利經費統籌編列。

步驟二

正式提出補助申請

表單:IMPLAI-S-F2

辦理時程:請於會議舉行日至少 2 個月前(扣除放假日)備齊申請文件,送交學程提學程事務會議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 應備表單:IMPLAI-S-F2 碩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申請書
  • 應檢附文件:
    • 國際會議主辦單位致申請者本人之正式邀請函,或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影本。
    • 擬發表之論文摘要及論文全文影本(應以首次發表之論文為限)。
    • 個人最近三年內代表性著作至多 3 件(無則免附)。
    • 大會議程及相關資料。
    •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 經學程事務會議審查通過後,依審查結果核予全額或部分補助。

步驟三

行程變更或取消申請(若適用)

表單:IMPLAI-S-F4

辦理時程:獲補助之研究生行程若有變更(含出返國日期、會議日期變更)或取消,應於知悉後 2 週內提出申請。

  • 應備表單:IMPLAI-S-F4 碩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行程變更申請書
  • 應檢附文件:更新後之航班行程、變更後之大會議程,以及敘明變更/取消理由之相關證明文件。

* 所有行程變更均須送交學程事務會議審查通過。

步驟四

會後報告繳交與經費核銷

表單:IMPLAI-S-F3

辦理時程:獲補助之研究生應於國際會議結束後 1 個月內(須於同一會計年度內),檢附結報文件送學程辦理核銷歸墊。

  • 應備結報文件:
    • 會議報告書(紙本 2 份、電子檔 PDF 1 份)。
    • 經核定之原申請書(正本 1 份、影本 1 份)。
    • IMPLAI-S-F3 黏存單。
  • 經費結報必備單據與憑證:
    • 機票費: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登機證存根、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非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者須檢附「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申請書」。
    • 註冊費:註冊費收據正本,及出國前 1 天臺灣銀行美金賣出即期匯率證明或兌換水單。
    • 生活費:水單或相關匯率證明(依中央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日支生活費標準核算)。
    • 會議證明:會議手冊載有學生姓名及發表論文名稱之頁面影本。

* 逾期未辦理結報者,視同放棄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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