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申請延後公開審核作業要點
學位論文申請延後公開審核作業要點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Reviewing Applications to Delay Public Disclosure of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依據學位授予法第 16 條及著作權法規定,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延後公開為例外。研究生若因涉及機密、專利申請或依法不得提供等事由需申請延後公開,請下載並參照本作業要點辦理。
重點作業摘要
- 申請時程:須於學位口試舉行前提出申請,並於口試時由口試委員組成之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
- 適用事由:僅限涉及機密、專利事項(須檢附專利案號或說明),或依法不得提供者。
- 延後期程:每次申請電子全文與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以 5 年 為限,期滿須逐次重新審核申請。



